2019-03-19
总则
为了充分发挥技术委员会在公司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学术活动、成果转化、管理运行等各方面的的决策、咨询职能,进一步加强技术委员会管理,特制定本章程。
内容
(一)组织机构
1.技术委员会由7至11名省内外优秀专家组成。来源一是聘任公司内部具有技术专长、实践经验丰富的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二是聘任省内外本领域的优秀专家,条件成熟也可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其中公司的专家不超过三分之一。
2.技术委员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一般为三年,最多可连续任两届。设技术委员会主任一名,主任、委员由公司聘任。
(二)任职要求
1.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原则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扎实的科学研究基础,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学术造诣,在技术上有特长,熟悉本专业领域发展状况,了解发展动态。
2.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应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严谨、正派,办事公正,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关心支持公司工作并应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一定的组织能力。
(三)职责
技术委员会是公司的决策咨询机构,主要负责规划公司的研究和发展方向、审议公司的研究开发计划和开放课题,鉴定成果,评价试验方案,提供技术、管
理咨询和市场信息,监督重大课题经费的合理使用,组织学术交流活动,对公司各部门进行技术指导,对解决急、难、险、重任务提出建设性意见等。
(四)咨询机制
技术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五)附则
本章程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