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所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和服务,切实推进大型仪器设备的全面开放、充分共享、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以《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和大型仪器设备面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法[2015]16号)等文件精神及相关法规要求,根据《河北省农林科学院关于做好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开放共享服务工作的通知》(冀农院科技字〔2018〕2号),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附件:河北省农林科学院谷子研究所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实施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