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气象计量站岗位职责

      2017-07-12

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计量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计量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

2. 全面完成省计量行政部门下达的为实施计量法提供技术保证的各项任务,并自觉接受省计量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 建立省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气象计量标准。负责对计量标准的量值传递、溯源,实施依法计量检定和其他委托检测工作。

4. 开展气象计量检定设备的开发研制、技术改造并参与技术检定。

5. 承担或参与气象计量检定规程的拟订、修订和检定方法的制订。

6. 负责做好气象计量器具的更新、撤换和报废处理工作。

7. 负责质量监督的日常管理工作。

8. 负责制定“质量审核”计划并组织审核工作。

9. 负责受理顾客申诉。

10. 对新开展项目及设备进行技术论证工作。

11. 负责仪器设备购置、维护及管理工作。

12. 对起草的测量方法等有关技术文件组织审核。

13. 负责本机构实验室人员考核取证的管理工作。

14. 组织开展比对、运行检查和验证工作。

15. 负责对证书、报告的审核及规范化管理工作。

16. 负责制订对各类人员培训计划及实施管理工作。

17负责制定仪器、设备的购置计划和负责实施,并组织验收工作。

18制定仪器、设备周期检定计划并组织实施。

19负责申请建立计量标准、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

20负责仪器、设备及技术、质量记录档案的管理工作。

21负责仪器设备的标识管理、维护、维修及日常管理工作。

22 负责收集和管理计量检定规程、有关标准、测量方法等有关技术文件,及时向实验室提供。

    23 负责全省自动气象站传感器实验室检定工作。

附件:16气象计量站岗位职责.doc